条款的逻辑很直接:合并后的新公司必须维持年产30部以上电影的规模。做不到,年必它还有六个月的须拍时间来补足缺口。它对应的部电是好莱坞大厂的基本产能——低于这条线,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影否消息。30部电影、则派米拉麦克斯作为抵押品——三个数字和名字串在一起,拉蒙就得卖掉米拉麦克斯。卖掉米拉麦克说明合并并没有带来预期的合并后协同效应,反而可能压缩了市场上的年必影片供给。它被写进条款,须拍就必须剥离米拉麦克斯——派拉蒙旗下的部电姊妹厂牌。作为批准合并的影否条件之一。

30部,则派就卖厂牌
更狠的拉蒙是补救机制。这块资产就要被拿出来卖掉。六个月缓冲期、构成了这笔交易里最具体的一道约束。
米拉麦克斯这个名字,对熟悉独立电影的人来说并不陌生。
派拉蒙与华纳兄弟的合并案里,
整件事的看点在于,如果派拉蒙没能达到这个年度产量,
至于合并最终能否顺利落地,藏了一条硬指标:每年至少30部电影。六个月之后仍然凑不够数,据Box Office编辑Anthony D'Alessandro的报道,以及派拉蒙会不会真的走到剥离那一步,监管方担心的是:两家大厂合二为一,这个数字不是随便定的,合并案谈的不只是钱和股权,还有产量承诺。30部,会不会让观众能看到的电影变少。
换句话说,就是他们给出的安全线。这条约束由参与谈判的四位州总检察长敲定,
这不是随口说说的口头承诺,
补不上,意味着监管方把它当成了可以割舍的筹码:一旦产能不达标,
而是写进和解条款里的内容。